法律

股权质押如何办理

  一、股权质押如何办理

  1、办理股权质押的方式:

  (1)首先,质押双方就进行质押达成协商,并订立合同。

  (2)然后,质押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向当地登记机关申请质押登记。

  (3)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且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股权质押生效要件

  1、具有依法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

  2、转让人依约交付股权;受让人依约支付价款;

  3、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