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一方放弃房产老人再立遗嘱继承可以吗

  一、民法典一方放弃房产老人再立遗嘱继承可以吗

  这个行为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权的放弃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作出不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是继承人对个人权利的一种处分方式,是一种取决于个人意志的无条件的、单方法律行为。所以,在立遗嘱之前放弃继承权是无效的。必须继承发生的时候做出放弃选择,签署放弃继承权协议,做公证之后,才合法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可以变更吗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以口头遗嘱为例,口头遗嘱一般都是在遗嘱人情况危急的情况下所立,但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以书面或者录音形式从新设立遗嘱的,那么在先的口头遗嘱就失去效力。

  遗嘱可以更改,但是更改须有限制。因为公证遗嘱证明效力较高,在后的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更改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