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廉租房合同是否可提起民事诉讼

  一、解除廉租房合同是否可提起民事诉讼

  解除廉租房合同当事人双方为自然人且符合民事诉讼条件的可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处理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的程序配置

  在明确廉租房租赁合同在性质上是一种行政合同之后,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就有了明确的方向。基于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历史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以2015年5月1日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作为分水岭,分两个阶段来分析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程序:

  (一)2015年5月1日之前,廉租房租赁合同作为民事案件处理。实事求是地讲,在2015年5月1日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之前,我国行政诉讼中没有行政协议。按照我国的司法惯例,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的则根据民事诉讼法处理。以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管辖范围十分有限,在行政诉讼法没有将行政协议纳入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处理廉租房租赁合同纠纷按照民事案件来处理无可厚非。

  (二)2015年5月1日之后,廉租房租赁合同作为行政案件处理。2015年5月1日修正后的《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之后,行政协议正式进入了行政诉讼的范围,作为行政协议的廉租房租赁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理所当然地按照行政案件处理:如果廉租房承租人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有争议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廉租房保障部门对合同签订、履行、解除等有争议的,由廉租房保障部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承租人不服行政处理决定的,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承租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的,廉租房保障部门有权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