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安机关侦查诽谤罪合法吗

  一、公安机关侦查诽谤罪是否合法

  1、公安机关侦查诽谤罪合法。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二、诽谤罪的表现形式

  下列行为构成诽谤罪: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2、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1)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2)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

  (3)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

  (4)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5)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

  (6)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

  (7)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4、一年内多次实施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行为未经处理,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转发次数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