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时间如何确定的
一、合同签订时间如何确定的
1、合同签订时间的确定规则:
(1)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成立;
(2)采用书面形式的,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或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3)采用确认书形式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聘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聘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聘用合同与一般合同成立的条件一样,只有事业单位和拟聘用人员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自愿达成协议时,聘用合同才成立。
2、聘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一点是双方自由
表达意愿的前提,也是双方实现权利义务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是用人的一方,但不等于单位的法律地位高于聘用人员的地位,可以任意将其意志强加于对方。
3、聘用合同又不同于一般合同: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
(2)聘用合同是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有隶属关系的协议,属于身份关系协议的范畴,因此,聘用合同与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有重要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