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在本管辖区内能办离婚手续吗

  能在本管辖区内办离婚手续吗?离婚需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异地离婚手续如何办理?请看以下说明: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的,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书,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2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该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保护未成年保护法和未成年合法权益;

  7、离婚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8、离婚的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关于这一点只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