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老人确定由一人赡养其他子女什么义务

  老人确定由一人赡养其他子女什么义务

  《民法典》对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在此之外,该法将发生在养子女和养父母、继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之间的赡养关系也纳入《民法典》的调整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收养效力】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更加的细化了子女赡养老人的义务。该法当中的第14条第一款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