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试水假释一体化扫除评估难

  2004年起,陕西省监狱罪犯的假释比例连续5年下降,至2008年已不到3%。此非陕西特例。我国一些发达省份的这一比例在8%至10%之间。主要原因是,不致危害社会这个假释法定条件无客观评估标准,不易掌握,监狱和法院担心承担假释不当的责任。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之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监狱管理局加快假释一体化试点工作,破解假释难题。这项措施规定,对于符合假释条件、犯罪情节和主观恶性较轻的特定罪犯,按照危害评估、征求意见、安置帮教、落实监管、法律监督等环节要求,通过“四个一体化”,即人员一体化、走访一体化、评估一体化和管控一体化措施,经法定程序对其予以假释。

  省司法厅有关人士表示,今年将选择300个司法所积极稳妥地进行试点,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