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能否与自然人签订承揽合同

  一、公司能否与自然人签订承揽合同

  公司和自然人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承揽合同,但签订的承揽合同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承揽人受伤哪个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即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不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关系,双方地位平等,承揽人以自己的技术、设备、和劳力独立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一定报酬。

  如果不是定作人提供材料加工承揽产品且承揽人又没有要求协助的,定作人的义务仅是支付报酬,没有其他义务,不需要承担承揽人工作时受伤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而间接或直接导致承揽人受伤的,那么定作人就需要为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