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什么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要件:
1、行为主体可以是经营者,也可以是其他人。
2、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必须首先确认商业秘密确实存在。
3、客观上,行为主体实施了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4、以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和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已给和必然给权利人带来损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