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遗产分配的范围

  遗产分配的范围如何规定的

  遗产的继承范围包括:

  1、公民的合法收入。包括从事体力、脑力劳动所得收入,股票、红利、接受的嘉奖等;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房屋包括自用房、出租房、闲置房、营业用房等;储蓄包括在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生活用品包括家具、家电、图书、电脑、车辆等;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包括古董、字画、图书、收藏品等;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包括土地、农具、建材、农作物、矿藏等;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债权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遗产分配原则

  (一)遗嘱优先于法律规定的原则

  (二)法定继承中实行优先顺位继承的原则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的原则

  (四)照顾分配的原则

  (五)鼓励家庭成员及社会成员间的扶助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