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单身公证
在成都单身公证如何办理?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公民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这类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怎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办理未婚公证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在本市有户籍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册及复印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未曾登记结婚的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信,在学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信;
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
3、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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