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办理程序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
1、先由独生子女父母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并附上申请人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四张。
2、按第三条规定的办理权限进行审核,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由父亲或母亲一方单位予以办理《光荣证》。
3、《申请表》由加具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街(镇)计生办或厅、局级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4、独生子女父母工作单位调动时,应在调令上注明已领此证。
5、《光荣证》如有遗失,经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并登报声明后,可按办理程序以补办。
工作时间:三元里街道办事处办证大厅(逢周二、周四)
各社区居委会(周一至周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