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买卖合同风险谁承担

  一、买卖合同风险谁承担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货物在运送到目的地前,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风险,由承运人承担,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等原因造成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运输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委托人与承运人签订货运合同,应当按照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办理。

  1、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住址或者收货人,以及所交付运输的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送达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相关情况。

  2、委托人交运的货物如果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委托人有义务提交有关审批、检验等手续。

  3、委托人托运的是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进行包标、并作出标志、标签,并向承运人提交名称、性质及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

  4、承运人对委托人委托托运的货物,承担毁损、灭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