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商标变更及其流程

  一、简要说明

  商标核准注册之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自2002年9月15日《商标法实施条例》施行之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的指定商品。

  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办理转让手续。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二、办理途径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变更的书件格式

  变更的书件格式有四种:《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申请人应根据办理的具体事项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变更申请书(根据申请办理的具体内容选择书式);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6)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办理变更手续的,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应填写一份变更申请书,并加盖申请人印章和或代理人印章。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并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只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