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审核

  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多久审核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以下处理:

  (1)、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

  二、工伤认定申报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二)受理

  1、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三)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不能提供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的,告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以确定劳动关系,仲裁时间不累计在受理的规定时间内。

  3、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四)鉴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五)工伤保险待遇

  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