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自然人股东去世如何变更

  一、自然人股东去世如何变更

  股东去世后,如果继承人继承股权或者转让股权的,要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变更股东要在股东变更30天内,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二、有限公司的股权如何继承

  参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1、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及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表决方式和表决权的规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如果有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该购买死亡股东的出资,所得转让费作为死亡股东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如果其不购买该项转让的出资,则视其同意转让。

  2、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3、修改公司章程。

  4、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