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大误解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重大误解的法律后果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该条明确规定了可撤销合同之情形:

  所谓重大误解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因对合同的重要内容产生错误认识而使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合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结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该规定解释了重大误解的合同的基本内容。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重大误解”以及“重大误解的法律后果”的有关重大误解的法律内容,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重大误解并不是仅凭误解方空口去说,还需要提供相关的的证据,否则可能会侵犯到对方的利益,不被法律所认可。如果大家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也提供在线法律知识咨询。欢迎大家进行法律知识咨询。

  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