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结论与职业病诊断结论不一致怎么办
一、职业病鉴定结论与职业病诊断结论不一致怎么办
1、职业病鉴定结论与职业病诊断结论或者首次职业病鉴定结论不一致的,职业病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后十日内向相关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主要工作要求是什么
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技术规范,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5、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尊重、关心、爱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知情权及个人隐私;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