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约后的做出的承诺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一、违约后的做出的承诺能否作为起诉依据

  一方当事人违约后,违约方作出承诺的,如果不履行承诺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承诺书可以作为起诉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如何区分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

  1、产生的前提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前义务,是法定义务。

  而违约责任是以合同有效成立而产生的民事责任,违反的是合同义务,是约定义务。

  2、归责原则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实行过错责任原则。

  违约责任,不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条件,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3、责任方式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只有赔偿损失一种,而违约责任有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

  4、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同

  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信赖利益的损失,而违约责任赔偿范围是履行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