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也是承揽合同吗
一、运输合同也是承揽合同吗
运输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二、运输合同怎样能够成立
运输民法典定化和专门化的性质,决定了当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承运人资格特定化、合同内容确定化和合同形式格式化(标准化),使运输合同与一般的民事合同、其他合同之间出现巨大差异,在运输合同的订立、效力和履行中出现了许多值得研究的规则。
(一)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
1、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3、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4、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二)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的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条件包括:
1、必须由受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
4、应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