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一、民法典中如何认定是借款还是不当得利

  1、借款和不当得利区别是比较大的,借款是基于双方协商,出借人出借款项,借款人到期后偿还本金和利息的一种法律关系。而不当得利是侵权行为,不是基于协商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未签借款合同,哪些材料可以作为债权凭证

  1、没有签订借款合同,这些也可以作为借贷凭证

  (1)收据。

  (2)借条。

  (3)欠条。

  (4)汇款凭证。如汇款单、银汉汇款记录,可以证明汇款事实,但不一定能作为债权凭证,具体由法院判断。

  2、没有签订借款合同的补救措施

  (1)争取与对方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书

  借贷双方签订还款协议书,主要就还款事项协商好。

  (2)搜集上述讲到的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相关客观材料都可以算作是证据,如书证、物证、影视证据、电子证据、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