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重组案例分析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让步是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重要特征。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发生因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呀其他方面的原因,导致其无法或没有能力按照原车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重组账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降低债务人应偿还债务的利率等。

  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

  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

  1、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

  2、将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

  3、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比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减少或免去债务利息、延长偿还期限等。

  4、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

  例如:乙银行2018年12月31日应收甲公司贷款的账面余额为10700000元,其中,700000元为累计的应收利息,贷款年利率为7%。由于公司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偿还应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经双方协商,于2019年1月1日进行债务重组。乙银行同意将贷款本金减至8000000元,免去债务人所欠的全部利息;将利率从7%降至5%(等于实际利率),并将债务到期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利息按年支付。该项债务重组协议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实施。乙银行为该项贷款计提了减值准备500000元贷款减值损失准备。

  (1)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2019年1月1日,计算债务重组利得:10700000-8000000=2700000元。

  借:长期借款——乙银行10700000

  贷:长期借款——债务重组——乙银行80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700000

  2020年12月31日,计提和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400000

  贷:应付利息——乙银行400000

  借:应付利息——乙银行400000

  贷:银行存款400000

  2020年12月31日,偿还本金及最后一年的利息。

  借:财务费用400000

  贷:应付利息——乙银行400000

  借:长期借款——债务重组——乙银行8000000

  应付利息——乙银行400000

  贷:银行存款8400000

  (2)乙银行的账务处理如下:

  2019年1月1日,计算债务重组损失:10700000-8000000-500000=2200000元。

  借:长期贷款——债务重组——甲公司8000000

  贷款损失准备5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200000

  贷:长期贷款——甲公司10700000

  2019年12月31日,收到利息。

  借:吸收存款400000

  贷:利息收入400000

  2020年12月31日,收到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借:吸收存款——甲公司8400000

  贷:长期贷款——债务重组——甲公司8000000

  利息收入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