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低价购假酒,获赔偿6000元

  在上虞市长塘镇篁村经营副食品店的罗大妈做梦也不会想到,一名男子花30元购买自己的一盒(2瓶装)椰岛海王酒。结果,自己不仅赔了对方6000元钱,还将被上虞市工商部门立案查处,面临处罚。

  上虞市长塘镇篁村,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罗大妈夫妻在村口经营一家副食品小店,主要出售酒类、饮料、面包、米等一些方便食品及日常用品。

  8月30日上午,一名男子出现在小店里。男子自称姓徐,是来长塘爬诸葛山的,因为口渴了,想买瓶饮料。

  见来了顾客,罗大妈热情地接待了他。只见该男子在店内转了几圈,眼睛紧盯货架上的食品,左翻翻右看看。突然,他拿出罗大妈搁在货柜最下端的一盒椰岛海王酒,拍去灰尘,要求购买。

  罗大妈知道,这盒酒早已过了保质期,所以她特意把它塞到了货架的最下面。见男子要买这酒,罗大妈表示“这酒时间长了,估计已经不太好了。”男子并没有放弃买酒的念头,而且以“我很喜欢喝这酒”为由,拿出30元钱要求购买此酒。

  几乎要扔掉的酒能换30元钱,罗大妈还以为捡了个便宜,就答应将酒卖给该男子,并根据男子的要求,开具了销售凭证。

  不过,罗大妈开心得太早了。当天中午,她的副食品店闯入3名外地男子,他们凶巴巴地说,上午从她店里购买的椰岛海王酒闯祸了,有两个人喝了此酒住进了医院,他们要求罗大妈去一趟医院。

  在医院急诊室,罗大妈的老伴看到上午买酒的男子和另一名男子正躺在病床上输液。男子称,中午他和另一名朋友喝了从罗大妈店里购买的酒,只喝了小半瓶,就出现上吐下写的现象。

  同时,男子拨打了上虞市工商局的投诉电话。上虞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消保委分会派人立即赶到医院,进行调查。

  根据上述情况,与消费者、经营者进行协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经过当事双方一番讨价还价,最终经营者罗大妈赔偿消费者6000元,这起纠纷才画上句号。

  因销售过期食品,9月3日,上虞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对罗大妈的副食品店进行立案调查。这意味着,罗大妈还将面临工商部门的处罚。

  上虞市工商局开发区工商分局、消保委的相关人士认为,即使对方早有预谋,罗大妈也只能“打落门牙往肚里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究竟消费者有没有喝下过期的酒,举证的应该是罗大妈。而罗大妈显然没有办法举证,如果将海王酒送检,因为早已过了保质期,肯定显示为不合格。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过期食品,月营业额不足1万元的,处以2000元至50000元的处罚。罗大妈目前已被立案调查,罚款额至少在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