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嵊州市消保委崇仁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农资纠纷

  渐入盛夏时节,本来正该是西瓜长势良好的时候,可是嵊州市崇仁镇瓜农李某却痛心不已。

  原来,2012年12月李某花了1080元(180元/袋)从嵊州市崇仁镇某农资商店购进某品牌化肥6袋,并于2013年4月底将这些化肥施在自家3.5亩的西瓜田里。本期待着瓜苗加快生长,但是事与愿违,这些西瓜秧苗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烧苗现象,导致李某损失近两万元。

  李某找到农资商店经销商陈某要求赔偿,但是陈某以化肥系合格产品为由拒绝。无奈之下,李某找到嵊州市消保委崇仁分会要求帮助调解。经分会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并经相关农技专家初步认定,西瓜秧烧苗现象可能是因为施肥后天气反常造成,并非化肥质量问题。在消保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协调下,最终,为减轻农户负担,经双方协商,达成了一致协议,由该农资商店经销商补偿瓜农李某秧苗损失2000元,李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同时,鉴于这起事件,嵊州市消保委崇仁分会也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一是购买农资需谨慎,购买农资商品要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证照齐全的固定经销商。二是使用方法要科学,要看清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凭经验、靠感觉去操作,还要严格注意天气反常等意外情况。三是维权应及时,农民在种植、施肥、施药后,一旦发现农作物长势异常,要及时向农业部门咨询,或请有关农业技术部门人员到现场检查鉴定,必要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向工商部门或消保委反映,及时挽回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