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公布去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昨日,乐山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公布了该市2009年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其中包括:
未尽告知义务商家更换新靴
去年1月,张女士到五通桥区某商场购买一双靴子,在三包期内发现两只靴子表面出现明显色差。五通桥区消委会认为:商家并没告知消费者不能刷其他鞋油。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同一型号的靴子。
谎称“家电下乡”竟卖歪光波炉
去年4月18日,有人到沙湾区太平镇孙坝村推销“光波炉”,自称是“家电下乡”产品。村民购买该产品后,因其有严重质量问题而无法使用,而标签上的生产厂家电话为空号。
托运家电受损托运公司赔起
去年6月20日,犍为县玉津镇消费者刘某到该镇货运公司托运冰箱、洗衣机到成都。当消费者在成都取货时,发现所托运家电已损坏。经该县消委会调解,托运公司最终按照实际损失赔偿1000元。
遭遇“天价”餐费责令餐馆退钱
去年8月14日,江苏盐城市游客夏某投诉:他们5人自驾车抵达乐山,当晚到乐山市滨江路18号的“钟氏老西坝豆腐店”,被“宰”1500多元。经市消委会工作人员调查属实,责令饭店退给夏某多收菜款1490元。
轻信电话推销手机变化妆品
去年6月17日,乐山市区的朱某收到自称为北京商务会所中心推销员的电话,说为答谢老客户,特向他推荐一款韩国产大长今3G带卫星导航功能的手机,货到付款。朱某付款后,却发现手机变成了化妆品。
该提车却没有车城补偿消费者
去年9月6日,徐某在乐山金铭仕车城订购了一辆价值17万元的君威2.0舒适型轿车,双方约定10月15日交车。徐某如约前往提车时,却被告知车未到,建议其换购其他款。经调解,车城补偿徐某0.7万元,徐则购下一辆2.0精英版君威牌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