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以案说法:消费者人身伤害不能“与我无关”
为了招揽客户,某4S店邀请前往看车的客户免费游玩,结果客户在游玩过程中摔断了手;某浴室称为了防滑在浴室地面铺设鹅卵石,而顾客在鹅卵石上跌倒后,浴室却将鹅卵石地面铲除了。日前,南京秦淮区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庭审结了这样两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
客户游玩跌断手,4S店赔5000元
去年夏天,周某和其他客户一同被4S店的旅游车拉到了位于南京郊区的某山庄,第一个活动项目就是山地越野车。周某对自己的驾驶技术尚无把握,看到这个项目是个考验人的训练项目,因此连连摆手。
见周某有顾虑,该山庄负责人便极力游说:“没什么危险,我们这辆个车是经过改装的,再说,还有工作人员在旁边教你,万无一失!”周某上了车,结果车辆侧翻,周某从车上跌落下来,左手骨折。周某为讨说法,将4S店告上法院。
庭审中,周某表示,被告4S店组织活动本意在于拉拢顾客,但没有给自己提供一个安全的活动,并且山庄的越野车也没有相关合格许可证书。被告4S店辩称,他们组织活动并没有强制周某参加,而且活动是免费的,应由他自己负责。某休闲山庄被追加为被告,他们辩称他们的车是场地内部用车,不需要相关部门来审的,也不应该承担责任。经过审理,此案以调解方式结案,4S店赔偿周某5000元,山庄赔偿7000元。
【法官说法】秦淮区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庭长丁某某:虽然周某是免费参加了活动,但是周某的本意是想买车,而且是为了买车而接受了4S店提供的服务。所以,4S店以免费参加为由,想推脱责任,这是说不过去的。
鹅卵石拱起致顾客滑倒,浴室担责
2010年春节前夕,刘某带着女儿到南京某浴室洗澡,在从擦背间往冲淋间走时,经过一段60厘米宽的鹅卵石路,刘某不慎滑倒,当时就晕了过去。经过医院诊治,刘某花掉了数千元。刘某找浴室索赔,但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刘某便将浴室告到了法院。
法庭上,刘某认为,由于鹅卵石凹凸不平并且向上拱起,这才导致自己滑倒摔伤,浴室应该为自己的伤负责。而浴室则辩称,浴室自开设以来没有发生类似事件,对刘某发生的意外,他们认为,这是刘某在洗浴过程中没有完全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义务造成的。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浴室方作为经营洗浴场所的法人,应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对刘某提出的浴室地面设计不合理,拖鞋不防滑的观点,法院予以采信。刘某自身对损害事实的发生亦有过错,故认定浴室对刘某的损失承担70%的责任。
【法官说法】秦淮区法院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庭庭长丁某某: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对顾客尽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因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他人人身损害,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面对洗浴后浴客容易脚滑摔倒这一极易出现的危险,浴室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予以防范,如对地板或提供的拖鞋进行防滑处理或做出“小心滑倒”字样的警示。(文中人物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