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服装标识有误导致洗衣出错,生产企业应担责

  记者在北京市调查了解到,由于一些服装未正确标注材质及洗涤方式,易导致洗衣事故的发生

  北京市市民张先生近日向本报记者反映,他的一件高档服装在洗衣店干洗过程中被洗坏,对方称经权威机构鉴定,事故原因是服装洗涤标识误导,洗衣店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服装标识内容错误导致出现洗衣纠纷的情况是否普遍?连日来,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洗衣店员工查看服装后,告诉我应采用干洗方式,我便按干洗标准付了费。后来我取衣时发现,服装表面有开裂的现象。”4月10日,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去年11月曾将一件价值一万多元的某国际知名品牌男装送到该市福奈特洗衣店劲松店进行清洗,因洗衣店采用洗涤方式有误,导致服装被洗坏。张先生说,他要求该洗衣店赔偿,对方表示需进行鉴定后再进行处理。

  “虽然那件服装上的洗涤标识标明‘允许干洗’,但其面料有涂层,实际上并不适合干洗,这属于服装生产企业标识有误。”4月22日,北京福奈特洗衣服务有限公司(下简称福奈特公司)客服经理黑某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北京市服装质量监督检验一站于去年12月2日做出的检验报告,其中判定张先生服装被洗坏的原因为“因复合面料粘合剂在四氯乙烯干洗时有溶解现象,导致面料开胶起泡”。黑某某告诉记者,如果服装生产企业错误标示或不标洗涤方式及面料成分含量,那么洗衣店在洗衣时有可能被误导。这一报告表明,该服装生产企业应对此次洗衣事故负全部责任。

  黑某某同时表示,因服装生产企业未积极与洗衣店就此事进行沟通,导致张先生的维权陷入僵局。福奈特公司愿意提供数百元的洗衣券补偿张先生的部分损失,并协助他与该服装生产企业协商解决此事。

  张先生对福奈特公司的解释和建议不认同。他对记者说,这件服装已穿了近6年,期间曾多次进行过干洗,没有出现过问题,“现在事发已经5个月了,洗衣店仍拒绝赔偿”。

  4月28日,某国际知名品牌北京区域负责人陶小姐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公司未参与张先生服装的送检过程,因此对检验报告不予认可,且该服装已超过“三包”售后服务期限,即便是该公司的责任也不会赔偿。

  记者近日在北京市内诸多规模不等的洗衣店走访发现,洗衣店工作人员在为送洗衣物归类时首先要查看其相关标识上的面料成分等信息,随后按照其洗涤标识上标注的信息选择洗涤方式。

  记者查阅GB5296.4-1998《国家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有关规定发现,服装产品应配有字迹清晰易读的耐久性使用说明标签,其中包括成分含量标注、洗衣标注等。

  4月28日,福奈特公司总工程师吴某某对记者说,当前,国内服装材质的设计与生产日新月异,正从棉、麻、丝等向仿真化纤、改良纤维、功能性纤维、人造纤维等多样化新型材质拓展。多种服装面料的组合,给洗衣服务造成一定困难,“如果服装生产企业对成分含量标注不全或错标洗涤方式,会误导洗衣从业人员。”吴某某说,“上述纠纷在洗衣纠纷中所占的比例在不断提高。”

  北京荣昌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任某某则对记者说,该公司在北京地区的门店每天会收到数万件送洗衣物,根据公司对送洗衣物的统计,未正确标注衣物材质及洗涤方式的衣物约占40%,如果工作人员技术不熟练,会受误导而选择不当的洗涤方式,导致衣物洗坏产生纠纷。

  ●法律观点

  洗涤标识有误生产企业应担责

  因服装洗涤标识有误造成洗衣店洗坏衣物,赔偿责任谁承担?针对这一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北京荣昌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任某某告诉记者,商务部2007年颁布实施的《洗染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非经营者过错,由于洗涤标识误导或衣物制作及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造成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的,经营者不承担责任”。“对洗衣店洗坏的衣物,洗衣店应协助消费者到有关部门进行责任鉴定。如果责任方是服装生产企业,洗衣店应代消费者与生产企业协商赔偿事宜,但洗衣店不承担责任。”任某某说。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律师表示,根据商务部出台的《洗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洗衣店能够证明洗衣事故是因服装标识不清所致,则无需承担相应责任。若经有关鉴定部门认定,洗衣事故是因服装生产企业错误标注服装成分或洗涤方式所致,则服装生产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