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上虞开发区分局老杨工作室调处一起“房屋客厅顶面不平整”纠纷

  近期,开发区分局老杨工作室成功调处一起“房屋客厅顶面不平整”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800元。

  消费者王某于今年在东关街道购置了一套商品房,在装修房屋过程中发现房屋客厅顶面4-5cm落差,便向开发商进行沟通联系,开发商查看后,只同意将房屋内不平整的地方用沙灰进行涂补一下,但消费者王某要求赔偿1800元,多次沟通无果下,王某向开发区分局老杨工作室进行投诉。

  该分局老杨工作室受理投诉后,迅速介入调解,经过多次与双方进行沟通协调,最终达成协议:客厅顶面由消费者王某自行吊顶,开发商提供一次性补偿款1800元。双方对于调解结果都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