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汽车送导航,不升级就黑屏
现如今,有车一族越来越多,汽车导航仪已成为不少车主开车必备出行用品。嵊州杨某在买车的时候4S店赠送了一个导航,让他郁闷的是,每年却得为导航仪“升级”买单,不升级的话,导航自动关闭。近日,嵊州市消保委成功化解一宗汽车安装导航消费投诉案,导航仪的升级费用最终由商家买单。
2013年11月7日,嵊州市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杨某的投诉,称自己在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汽车,当时4S店赠送了一个车载导航仪,当时,商家事先也讲明,第一次升级由杨某自己付费使用。有了这个车载导航仪,杨某感到使用起来比较满意。可前段时间出现了黑屏现象,到了店里一问才知道需要付费300元进行系统升级,如不升级的话,导航仪就会一直无法正常使用。杨某很纳闷,从一般的认知上来说,车载导航仪升级都是因为地图更新的需要,即使不升级,利用原有的老地图,导航仪都是能够正常工作的,对于自己来说,他不需要再做升级,但之前交付300元后的升级内容仍然应该继续使用。在与4S店的交涉过程中,双方起了争执,无奈之下,杨某拨打了投诉热线。
消保委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对当事人双方展开了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该4S店提供的导航仪虽然名义上为赠品,却是以消费者购买车辆为前提,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无偿赠与,同样属于商品,是买卖合同标的物之一,4S店有义务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不得降低售后服务水平。最终,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促成了双方达成和解,这次由商家免费升级。如以后再出现黑屏不能使用,不升级不能正常使用,由店家承诺升级费用由商家支付。
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享受商品和服务时,应多留个心眼,消费前尽量做到多问多看,货比三家,多了解导航仪的日后维护及系统升级服务等问题,以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