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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调解新鞋开胶闹心事

  工商调解新鞋开胶闹心事工商调解新鞋开胶闹心事工商调解新鞋开胶闹心事,10月30日下午,家住河东区芝麻墩乡的马先生气冲冲的来到临沂市工商局批发城分局纺织品工商所投诉,称其在劳保市场某经营户买的20双迷彩球鞋全部开胶,多次找到经营者要求退换,均被以库存已无货和价格便宜不退等各种理由拒绝退货。万般无奈之下,找到工商部门要求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纺织品工商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仔细查看了球鞋,发现马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立即与经营户取得联系,对经营户进行批评教育,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要求经营户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妥善处理这起纠纷,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经多次沟通,在工商人员调解下,最终经营户答应给马先生全部退货。马先生对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