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购买半年保险杠掉漆
家住平邑县城的高女士2009年12月份在平邑县某汽车贸易中心买了一辆乐驰,价格在39000元,2010年6月份发现该车前保险杠掉漆。当时高女士找到该汽车贸易中心,售后维修人员答复可以免费为前保险杠喷漆,但保险杠下面掉漆较轻的部分不予喷。后来高女士的爸爸去找,售后维修人员称可以喷漆。由于高女士怀孕生孩子,所以拖着一直没去喷漆。前段时间,高女士去该汽车贸易中心喷漆,此时,该车保险杠掉漆非常严重,但服务人员态度强硬,不予理睬。无奈,高女士找到平邑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平邑县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立即联系该汽车贸易中心调查,经查,高女士反映属实。经销商承认该款汽车在从厂家到经销处的运输途中有磨损,为了降低损失,经销商没有把该款车返回厂家,而是自行把前保险杠磨损处进行喷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预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及2008年出台的《汽车三包规定》(草案)第二章第八条规定:“销售商应当销售经制造商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汽车产品经过修复,或者办理过任何购车手续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销售商同意为高女士换一个原厂的新保险杠。高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