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调与床不配套的床垫

  床就是用来舒舒服服睡觉的,可是床垫不舒服,就会让自己睡的不舒服,消费者夏女士到家具店订制床垫,由于夏女士家的床不是标准床,夏女士让服务人员来到家里量了床的尺寸,并当场支付了定金。一个星期后,家具店将做好的床垫送到夏女士家中,当夏女士将床垫铺在床上发现床垫长度短了五厘米,与床无法配套,他到家具店里要求按照原定规格重新制作,但家具店要求夏女士再交200元才能重做,夏女士感觉非常不合理,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市消协。

  蓬莱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夏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于是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消协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第四十七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经消协调解,经营者免费给夏女士重做一个床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