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10万元购房定金“完璧归赵”

  本报讯近日,绵阳市涪城区高水蔬菜批发市场经营户贾XX、张XX夫妇将一面上书“真情相助解民忧追回房款十万元”的锦旗送到绵阳市涪城区城郊工商所所长王茂先手中。

  去年10月中旬,贾XX、张XX夫妇俩与游仙区某房产中介公司签定了购买跃进北路某小区的一套5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合同一份,并按约定交付了定金10万元。此后,贾XX夫妇俩多次主动要求房产中介公司负责人协商办理产权证过户等有关手续,但该房产中介公司既不明确答复,也不按约定办理购房产权证过户等相关手续。于是,贾XX按约定多次上门要求房产中介公司退款,该房产中介公司拒不退还购房款。

  城郊工商所、消协分会接到投诉后,经过深入调查、核实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最终房产中介公司退还了他们的10万元购房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