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携手共牵,追讨五万

  8月底,普陀区消保委窗口直接受理了一起房产中介的投诉。消费者张小姐夫妇俩结婚后与公婆住在一起。近期,看见频频日涨的房价,不禁心动,公婆也尽其力将所住的房屋买掉。于是经沪上小有名气的某房产中介加盟店介绍,看中了嘉定区吴杨东路某房。该加盟店业务员当日即邀张小姐夫妇俩去嘉定吴杨东路看房,由于张小姐夫妇俩购房心切,在该加盟店业务员的忽悠下,中介在房东一没有产权证、二不是产权人本人签名和没有其产权人授权书委托之下,张小姐夫妇俩倾刻间向该中介递上五万元定金,上、下家就在这样不正规格的违规操作下,糊涂地当场在房东家签下了购房协议。事后,张小姐夫妇俩多方打听得知该加盟店操作不规范、信誉度也较差、懊悔不已,决意讨回五万元定金。经交涉不成,遂投诉我委。

  而房东夫妇俩是外地来沪的打工者,在上海有几套住房,这次卖房也属于轻率过度。偶尔路过该中介,想挂牌趁现时房价猛涨,掂量一下该房价能赚多少钱。在未与养女(持产权证人)协商、同意之下,随意出售其房。

  在调解过程中,该中介又始终不愿与我委积极配合,一口咬定按所签订的协议书操作进行,并声称上、下家此时把该中介在当猴耍,消费者想退还五万元定金没有那么简单。

  面临三足鼎立,互不相让的情形,房东不打算卖房,此时已买好隔天回老家的飞机票;而张小姐夫妇俩又急需讨回五万元定金;中介又始终不退让。特别是张小姐泪眼汪汪地望着我承办人员,心急如焚诉说:双方夫妇都是工薪阶层,因原住房已卖掉现急需购买新房,而近期房价一天一个价,房东要回老家一个月,现既然房东愿意配合退房款定金,为何中介硬扣五万元定金,定要在他们手中成交。怎么办?摆在承办人员面前只有一天的时间,要么就要等一个月以后房东回来,那消费者眼前的切身利益谁来管呢?

  在此情形之下,承办人员当即与所属工商所所长汇报,所长亲自上阵共同坐堂调解,终于为消费者讨回了五万元。事后,房东与张小姐夫妇俩非常激动,对我双方如此齐心协力,从投诉至解决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即讨回了本已渺茫的五万元,表示深深的感谢。

  点评:随着近期购房热潮激剧升温,不管业内、业外人士都无法正确解释此幕的因果。再次,我委呼吁广大消费者在这“特殊购房阶段”:应持有审时度识的立场和目光,保持冷静、观摩、理性消费的状态。因为房地产买卖是一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的大宗商品买卖,切勿被目前的购房热潮而冲昏了头脑。其次,必须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好、口碑较佳的房产中介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