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货”陷阱
【案例】一位姓徐的女士来到东阳市消保委投诉:去年下半年,她表弟从东阳一电脑公司购买了一台价格3800元某品牌的手提电脑。她试用了几天,对该电脑的功能、款式、价格都很满意,于是她也想购买一台同样的电脑。2013年11月17日,她找到东阳某电脑公司,然后打通表弟电话后,由表弟告诉营业员购买什么品牌、型号的电脑。经讨价还价,以3500元购买了“同样”的电脑。拿回家用了一个多月,总感觉到没有表弟那台好使(网速慢)。表弟仔细察看后,发现品牌相同,而型号不同。表弟的电脑是高配置“V5-471”,而她的电脑是低配置“V5-431”。后经市消保委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徐女士补差价100元,更换为某品牌“V5-471”电脑。
【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初次购买电子等高科技产品,最好有行家陪同。购买时不但要注意比对商品的品牌,更好检查商品的型号。要保存好发票和保修卡。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协商,或打12315热线电话向工商局和消保委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