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大消费侵权案例,涉及餐饮网购等多个领域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社会公开曝光2012年10个消费侵权典型案例,以揭露违法者、教育经营者、提示消费者。据了解,2012年,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诉14394件,举报5812件。热点主要集中在商品、服务质量、食品安全、违法广告、网络购物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方面。
一、餐饮协议加重消费者责任
去年9月26日,消费者李某向工商部门申诉,反映“浣月锦绣会馆河东分店”包桌用餐协议存在“霸王”条款。经查,涉案当事人自定的包桌用餐协议属于格式条款。其中“如遇婚礼不能如期举行,押金不予退还”的条款,在违约主体不注明的情况下不予退还押金,涉嫌加重消费者责任。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为消费者退还包桌押金,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二、改装电脑隐瞒实情销售
去年6月20日,消费者刘某在数码广场的天津芯诺联合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有意购买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但销售人员却推荐另一款,称其配置为8G内存、3G显存。在销售人员极力推销下,消费者买下这款电脑后发现,其标注配置与销售人员介绍情况不符,其出厂实际配置为2G内存,1G显存。当事人在销售时宣称的是后期自行改装的配置。当事人在销售时不仅隐瞒实情,且在发票上也未写明自己真实名称。据此,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为消费者退货,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三、劣质化肥致果农葡萄受损
去年5月,本市滨海新区汉沽茶甸镇70余名葡萄种植户向工商部门举报,因使用天津市滨海新区炳礼农资供应有限公司销售的化肥,致种植葡萄枝叶发黄、枯萎等。经查,该化肥已被唐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鉴定为不合格产品,茶甸镇种植葡萄减产与该化肥有直接关系。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做出没收不合格化肥、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应经济处罚。
四、超市宣传西瓜能抗癌
去年8月7日,消费者向工商部门举报,反映津工超市393店(河北店)在销售西瓜的店堂告示中,宣称“宁夏硒砂瓜具有延年益寿、抗衰老、抗癌”等功效。经查,该西瓜产于宁夏当地富含硒砂的环境中,但是否含有硒元素并无法证明。工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做出相应行政处罚。
五、旧手机翻新当正品销售
去年7月,消费者张某在时代数码广场的“晓阳通讯器材销售中心”购买一部三星牌手机,在使用中意外发现所购手机存有非本人通话及短信记录,由此怀疑所购手机为二手。经查,该手机通话及短信历史记录,确实在消费者购买前产生。在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将翻新手机当作正品销售。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为消费者双倍退还货款,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六、网店销售假冒萨克斯乐器
去年8月10日,消费者张某向工商部门举报,反映淘宝网“萨克斯之家88北京星海乐器专卖店”网店销售星海牌萨克斯是冒牌乐器。经查,涉案当事人网店地址为天津市静海县东方商业街。该案涉及的假冒乐器经“星海”商标所有人北京星海钢琴公司鉴定为假冒商品。工商局依法将假冒乐器全部没收,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七、分时度假合同无法履约
从去年3月至6月,数位消费者向工商部门反映,他们与河东区启程酒店管理(天津)有限公司签订分时度假合同期限太长,可能无法履约,请求工商部门帮助索回会员费。经查,同年6月,克罗里(上海)有限公司发出通知:“声明已经与启程酒店解除代理关系”。消费者由此认为,授权方与代理方产生的经营纠纷可能会使他们所交数万元会费受损。在工商部门调解下,最终启程酒店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为消费者退还会员费。
八、校园超市出售超期食品
去年5月9日,天津红星职业专科学院学生向工商部门举报,反映该校超市出售超出保质期食品。经查,涉案超市负责人安某从一外地商贩手中贩进已超出保质期的烘焙食品共39种,截至案发,已在校内销售过半。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将尚未出售的食品和违法所得全部没收,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
九、非法制售调味品受制裁
去年5月10日,群众向工商部门举报,反映独流镇有一处生产假冒调味品窝点。经查,造假窝点位于静海县独流镇苟家营村,涉案当事人为本村农民王金庆和张树军二人。工商部门当场查获用于制假真空包装机、热包装机等多台加工设备,以及假冒“李锦记”商标海鲜酱、辣酱等成品6492瓶,非法印制的商标标志及包装物32.98万件,货值共计8万余元。同年12月14日静海县人民法院以假冒商标罪判处王金庆有期徒刑8个月、张树军有期徒刑7个月、并分处罚金8万元和3万元。
十、保健品广告宣传医疗功效
去年2月,消费者向工商举报,反映“炎黄益生液”广告利用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经查,涉案当事人系“河南省思达微生态制品有限公司”。该产品属于普通保健食品。当事人通过媒体发布广告,并使用可以抑制肿瘤、治疗失眠、便秘、糖尿病、心脑血管等医疗用语。工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做出相应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