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电脑变砖块,消保帮维权

  今年3月15日,磐安县消保委接到从金华市江南工商分局转交曹某的投诉,称其于3月9日下午受在南京工作的客户小娟委托,以邮费到付的方式,将小娟放在他店里维修的1台华硕笔记本电脑通过金韵达快递公司邮寄回给小娟。3月10日,小娟收到货后,打开包裹一看,大吃一惊,发现里面是两块砖块。曹某与金韵达快递公司交涉,但双方因责任以及赔偿金额问题争执不下,向工商部门申诉,希望维权。

  在调查中:金韵达快递公司确认了电脑寄出后,收到变为砖块的事实。但在赔偿金额上,金韵达快递公司认为,在消费者对邮寄的物品没有保价,双方又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按金韵达快运《快递服务协议》中关于赔偿规定:“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因此,只能向曹某赔付5倍快件资费金额。

  磐安县消保委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快递服务协议》中关于赔偿规定:“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经工作人员说服教育,多次调解,最终金韵达快递公司与消费者达成一致,同意赔偿消费者损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