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济南规定大中型经营场所须建消费维权服务站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济南市工商部门全面提升12315消费维权体系,规定市级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以及宾馆、饭店、机场、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等,均须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快速处置消费者的维权投诉。

  济南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黄庆财介绍,为健全社会消费维权网络,督促经营者加强自律,济南市将在市级营业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各县(区)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市级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摊位在100个以上的消费品市场或者县(区)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摊位在80个以上的市场,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并悬挂标识牌、服务公示栏、工作流程图、工作制度。

  此外,通信、邮政、供电、供气、供水、有线电视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生产厂家设立的供货或售后服务机构;宾馆、饭店、机场、车站等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经营服务场所;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风景区,也都将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以快速调处消费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