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布打假案例,收来普兰店大米却穿盘锦“马甲”
昨天,大连市工商局对外公布了其从查处的打假维权案中筛选出的部分打假案例,以警示各类侵权行为,同时,增强消费者维权和科学消费、理性消费意识。
2009年4月29日,甘井子工商分局在检查中发现,在大连湾街道毛茔子村,王XX等几十人涉嫌无照经营天津大麻花。经检测,该批天津大麻花的铝含量等均超过国家标准。工商执法人员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责令王XX等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处罚款11万元,上缴国库。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不要在街头、路边购买无照流动商贩的食品。
2009年7月,普兰店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位于普兰店市城子坦镇老古东邓屯某粮油批发部的业主张林,将当地大米贴上盘锦标签,涉嫌伪造大米产地、伪造他人的厂名、厂址加工销售大米。工商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没收当事人违法所得,罚款1.5万元,均上缴国库。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到信誉好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
2009年4月2日,瓦房店市工商局接到举报称,西阳乡一商店销售一种名称为磷酸三铵的进口化肥。经查,当事人所售商品有明显虚假表示,故工商部门依据《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处以1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千万不要以貌取肥,以免上当受骗。
2009年9月,旅顺口工商分局接到举报称,旅顺X糖酒商店涉嫌销售假冒四川省宜宾某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某酒,有侵犯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经查,当事人准备销售的38瓶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高档商品时,切记留下票货相符的证据。
2009年6月15日,瓦房店市工商局接到部分摩托车主举报,在瓦房店市三台农机加油站加完90#乙醇汽油后,摩托车油嘴出现故障。执法人员对该加油站进行检查并对其销售的成品油进行抽样取证,经大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经查,当事人从大连某公司购入甲醇汽油2吨,冒充90#乙醇汽油对外销售。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给机动车加油时,一是要选择信誉好的加油站;二是细心观察机动车的耗油是否突然增加,发动机运转有无异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