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人教练推销课程,会员起诉浩沙霸王条款

  买私教课,加入俱乐部会费、办理会籍延期续费……原本打算手术后更好康复的王女士,在短短几个月内投入将近4000元钱在浩沙健身俱乐部,但却屡屡遭遇无法约到教练上课的状况,同时,浩沙俱乐部还以会籍过期为由,冻结了王女士上私教课的资格。今天上午,王女士起诉浩沙俱乐部的官司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女士诉称,她2010年3月进行了一个手术,因术后有一个月的假期,于是她就近在北京浩沙健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下属朝阳区广渠门优士阁店办理一张健身会员卡。

  接待王女士的张教练承诺为王女士量身定做为期一个月共20节私教课,一定帮助王女士达到术后康复要求,每节课收费150元。在王女士上课期间,张教练总是借机向王女士推销其他课程,王女士对此不满,该店值班经理许诺,可先停课,并尽快为王女士安排其他教练,具体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两个月后,王女士才接到通知上课的电话,而此时,她的假期早已结束,恢复了正常上班并经常出差,居住地也由朝阳区搬至石景山。诸多客观因素导致剩余课时已无实际意义。王女士要求浩沙俱乐部返还1200元课时费,遭到拒绝。更让王女士难以接受的是,浩沙在不同意退课的同时,还告知王女士会籍已经过期,要想上完8节私教课,必须先补交入会的费用将会籍激活后才能上课。

  “我里外里花了将近4000元钱。”今天上午,王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法院。她说,在购买私教课的过程中,浩沙并没有与她签订私教课的相关合同,自己只是交钱上课。

  王女士认为,由于浩沙俱乐部未能及时安排合适的教练导致她无法按期上完全部课时,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王女士没有条件继续上课,因此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浩沙应当退还课时费1200元。

  今天上午,浩沙俱乐部方面没有出庭应诉,法官电话联络被告,从浩沙俱乐部门店到总店,但被告知没有法务部门,也没有联络到负责官司的工作人员。法院方面表示,在王女士起诉后,法院已经派法警送达了起诉书和相关证据,但浩沙方面没有做出任何反馈。

  中国法院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