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临海车辆有限公司低速汽车检测不合格案

  案例回放:2007年1月,中国一拖集团某车辆有限公司与我市德元农业机械责任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协议,某车辆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向我市德元农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每台4.78万元的价格销售东方红牌BM5815PDA型低速汽车(原四轮农用运输车)7台,货值金额为33.46万元。在我市展开的红盾护农行动中经过湖南省汽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二站检测,发现检测的17个项目中有8个检测项目不合格。

  消费维权:根据检测结果,我市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同时对已经购买者作出相应的补偿。

  维权提醒:农资农机质量投诉一直是近几年来消费投诉的热点之一。农民购买农资农机一定要到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农机经营单位购买。购买后,要保存好购买凭证。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要立即到质检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