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违章房子怎能买卖?原来是无照中介从中作梗

  近日,龙湾消保委帮助永嘉

  周

  小姐成功退回1万元购房定金,同时对于该无照中介予以取缔。

  2009年4月28日

  ,永嘉周小姐2人一行来到海城中星村一带看房,中途一自称是房屋介绍所的张某凑过来,说自己手头上介绍出的海城商品房不下百套,现在手头还有几套相当好的房子,报价16000元每平方米。于是周小姐每人付了5000元定金,并且签订了一份所谓《房屋买卖定金协议书》。

  5月21日

  ,当周小姐打算买房付款签订合同时,发现张某所谓的中介所竟然设置在自己的楼房内,里面没有看到任何的营业执照悬挂,这让周小姐2人不禁感到疑惑,询问下,张某说:“在海城要什么营业执照啊,也不需要什么印章的。我们卖出几百套了都这样,没问题的。”之后周小姐在张某拿出的契约中发现了一条款上面写着:“对商品房即时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占地面积无权享有。”没有土地证的商品房就是违章建筑,怎么可以买卖呢?诸多的质疑与争论,周小姐不同意签订契约,并表示要求退还10000元的定金。张某表示要么签契约,付款,要么定金没收。在如此强行下,无奈周小姐2人想龙湾消保委海城分会求助。经消保委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中介所确为无照经营,在整治无照工作中,该场所经常大门关闭,无法找到张某,后经工商人员多次蹲点调查,终于于近日取缔了该无照中介所,并且成功退还周小姐1万元的购房定金。为此周小姐表示万分感谢,并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