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少年因何而死?

  4月10日凌晨,云阳4名少年邀约去张飞庙前偷东西,结果其中一人被设伏的4名摊主抓获。这个名叫超超的少年被4名摊主绑在电线杆上殴打,被带回警局后颅内出血死亡。4名摊主于10日上午被刑拘。

  在这场悲剧发生之前,在案发的工艺品一条街上连续一个多月每到周五晚上和周六凌晨都会有摊点失窃。由此可知,4名摊主的设伏不是一进兴起,而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自卫,甚至连最后失手将超超打死,都不能完全归咎于法制观念淡漠。在超超和另一名参与偷窃的少年被带回警局后,因为他们都是未成年人,加上盗窃数额不大,警察能做的也不过是通知监护人加强监督教育。之后4名少年也可能就此收手,从此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一名少年死亡,三名成年人被刑拘,其余参与偷窃的三名少年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惶惶终日,七个家庭因为这场意外安宁不再。对于事件中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4名少年的家庭教育缺失和摊主的法制观念淡薄是悲剧的主要原因。

  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在这里面有多少是误入歧途,又有多少是“熟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主动犯罪’”?

  在美国,对未成年人犯罪采取社区处罚。从70年代开始,美国对于罪行比较轻微的、初次涉足犯罪的青少年,法庭一般都会根据其罪行轻重,判处8-2000小时不等的社区服务作为处罚。这种处罚方式对青少年犯不实行任何形式的禁闭,而是把他们放在社区里,在一种正常的生活环境下服役,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活和学习,而且没有那种被关在监狱里的自卑感,也避免了监狱环境交叉感染的危险,同时通过参加社区服务劳动,让未成年人产生一种社区精神,培养了社会责任感。

  用社区服务来代替过重的监禁或者过轻的批评教育显然更有利于违法青少年的改造和健康成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随着我国目前城镇化速度的加快,社区文化渐渐成形,志愿者精神开始建立和普及,将国外的社会服务处罚方式引入我国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体系的环境条件已经具备,所缺的是观念上的改变和制度上的跟进。让我们期待着类似的相关法律规定早一日出台,期待着《未成年人保护法》不仅能够保护未成年人的正当权利,也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健康成形,期待着超超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