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为未成年人创造文明的网络环境

  当前,青少年沉缅于网络世界是令众多家长与全社会都担忧的问题。如何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保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已成为目前亟需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由于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只能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原则性规定,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中,操作不易,还有许多细节需要具体细化。

  在民盟海南省委会的提案中说,在现实生活中,不法分子经常利用未成年人缺乏社会经验,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和控制能力弱等特点,挖空心思对未成年人进行引诱、拐骗。尤其是网络中的暴力、色情文化,会对缺乏自我控制能力的未成年人产生模仿、误导等极大的负作用,导致他们滑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目前青少年犯罪总数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14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70%以上,有70%的少年犯因受网络色情暴力内容影响而诱发盗窃、抢劫、强奸、杀人、放火等严重犯罪。

  长期沉迷于受污染的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既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受害人,也可能成为违法犯罪的直接加害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合法权益、防止有害网络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害,有必要在法律层面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一问题的合理解决已到了刻不容缓的急迫程度。

  在国家暂时还没有出台这方面的新法规之前,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民盟海南省委会在提案中建议我省加快制定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法律,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律层面上的保障。尽快制定和实施《海南省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实施条例》净化网络环境,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