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立法干预家庭教育
不少市民都觉得,在家里,教育娃儿就是自己的事,跟他人无关。这样传统观念即将被打破。4月10日,从全国妇联组织召开的推进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获悉,《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简称《条例》)已被纳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该《条例》将建立家庭教育干预与救助机制。
据悉,《条例》突破了视监护事项属传统私人行为领域的观念,建立了家庭教育干预机制。“家庭、其他家庭成员或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遭遇到健康、安全、品德或自我发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危机时,可以向各级家庭教育管理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申请救助;相关部门接到投诉或申请后应当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必要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刘艺说。
据了解,去年12月30日,我市通过《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把家庭教育立法纳入了立法规划,成为全国首家将家庭教育纳入立法规划的省市。
《条例》的内容
《条例》主要内容是明确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义务,明确家庭教育主管部门及职责,强化政府、企事业单位、社团、监护人的家教责任,规范家教市场和财政保障。“条例”将尽量避免设定宣示性条款,创设一些行为义务及相关罚则。
《条例》要求父母及其监护人应将未成年人子女带在身边共同生活,要求各级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学校若违反规定不接收或者歧视对待流动人口子女,将被处以警告、罚款和责令限期整改等处罚。
《条例》设置了针对特殊儿童、流浪儿童、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家庭教育定期服务制度。
《条例》建立了家庭教育干预与救助机制,规定家庭、其他家庭成员或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人遭遇到健康、安全、品德或自我发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危机时,可以向各级家庭教育管理部门、基层自治组织申请救助;相关部门接到投诉或者申请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
为什么要将家庭教育立法?
专家解释,从平时接触的案例来看,现在突出的问题是家长教育理念和方法滞后,家庭教育氛围不浓厚,有的家长甚至把工作上的压力以撒气的方式转嫁给孩子,吼孩子;还有人把孩子送到辅导班来代替家庭教育,“条例”拟对家庭教育的运作及保障机制做出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