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4岁女童疑遭猥亵,双流妇幼保健院证明开出两个版本

  8月11日下午,4岁女孩文文(化名)疑遭隔壁一个老年男子猥亵,当晚,双流妇幼保健院医生开出的病情证明上写着“阴道口擦伤、处女膜裂伤”。而昨日上午,文文的母亲李丽(化名)却在派出所看到了医院开出的另一份病情证明,之前“处女膜裂伤”的诊断消失了,只有“阴道口擦伤”。李丽夫妇带着女儿到医院询问情况,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家属:病情证明咋两个版本

  “我都不知道怎么向家人交待,她才4岁啊……”昨日下午,双流县妇幼保健院,李丽拿着被抓烂的一份病情证明书,不停抹泪。她和丈夫在蛟龙工业港附近开茶馆,11日下午5点过,女儿文文回来说下身痛,李丽以为是天热引起的,便给女儿洗澡。可文文一直喊痛,李丽细问后得知,女儿到隔壁铺子耍,被一个60岁左右的男子摸了下体。

  李丽当时差点气晕,立即叫回丈夫,一同到隔壁找到老年男子对质。对方一开始并不承认有猥亵行为,只说是抱了一下文文。李丽随即要求男子和他们一起到武侯区第五人民医院检查。据李丽回忆,当时检查结果里就有“处女膜裂伤”字样,夫妇俩立即报了警。在警察的带领下,当晚他们又来到双流县妇幼保健院再次进行检查,当事医生严兰平检查后,在医院病情证明书上写下“阴道口擦伤、处女膜裂伤”,当时这张单子未加盖医院公章。

  昨日上午,李丽在九江派出所却看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另一份病情证明书,之前诊断的“处女膜裂伤”不见了,只剩下“阴道口擦伤”。相隔一天,医院的病情诊断怎会出现了两个版本?为何第一份病情证明书没盖章?李丽对此表示疑惑,从派出所出来后就直奔医院。医院称,已经有一份证明书盖了章,她手里那份不能再盖了。当事的严医生还表示要收回第一份证明书。情急之下,李丽与严医生、护士、医院护卫发生了争执,证明书也被撕坏了。

  医生:第一份只是“病情描述”

  作为当事的妇产科医生,严兰平称,11日晚上,警察带着娃娃到医院检查,要求她开个娃娃处女膜是否完整、有没有外伤的证明。由于文文太小,当时她只做了外阴检查,没有做阴道检查和肛查,但是文文只有4岁,处女膜发育不完全,是否受伤无法下诊断,只能就检查所见作如实描述,即“处女膜裂伤”。当时临近深夜无法盖章,严医生便告知警察第二天拿证明到医院盖章。

  鉴于文文的处女膜尚未发育完全,严医生认为当时的描述存在不准确之处。她很快和当事警察取得联系,告知之前那份证明描述不准确,请他第二天拿到医院修改。随后严医生还请示了上级医生,才重新下了诊断。“不存在误诊的说法。”严医生表示,第一份病情证明没有盖章不算生效,仅仅是对检查情况的描述。

  律师:伤情不影响定性

  目前,老年男子已因涉嫌猥亵未成年少女,被九江派出所刑事拘留。李丽夫妇担心病情证明一变会直接影响事件的定性。

  对此,四川兴华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高荣鹏表示,不管是“阴道口擦伤”还是“处女膜裂伤”,肇事者均已涉嫌猥亵幼女,刑法上称为“猥亵儿童罪”。

  高律师表示,目前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立案的依据,最终定案,文文还需要到相关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权威的司法鉴定。是否有“处女膜裂伤”并不影响事件定性,只会影响量刑的轻重。依照我国目前刑法的规定,猥亵儿童罪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猥亵儿童的,量刑可以达到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