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长春市出台“六大保护”,维护困境未成年人权益

  21日,从全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切实构建起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和工作机制,经市政府同意,长春市出台《长春市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去年5月,民政部下发《关于开展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将长春市确定为全国20个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民政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具有长春特色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

  长春市在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绿园区、二道区、双阳区各确定4个社区,在榆树市确定两个乡(镇)、两个社区,作为全市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的试点单位。在做好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保障的基础上,实施对残疾儿童、重病儿童和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保护,并逐步向父母重度残疾或重病的儿童、父母长期服刑在押或强制戒毒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因其他情况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的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等困境家庭未成年人延伸。

  《方案》中,针对困境未成年人,长春市重点实施了救助保护、教育保护、司法保护、就业保护、医疗保护、精神保护等“六大保护”内容,包括流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和学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随迁入学、未成年人延伸保护、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就业创业免税、流浪未成年人疾病定点治疗、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等,每项保护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并建立了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社会保护工作体系。同时,通过政府购买,市民政局与省同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开展了“晨光呵护”困境未成年人救助服务示范项目,针对28个先行试点单位筛选出来的无人照料和监护失当的困境未成年人,入户进行调查,筛选典型案例,对急需服务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进行个案介入,开展早期干预和持续跟踪服务。

  此外,市民政局与团市委合作,将“12355”社会保护热线服务平台设置在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中心内,并纳入“12345”市长公开电话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将受理的困境未成年人需求分类后,按照部门职责和救助内容转至相关部门,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实施有针对性地救助。

  副市长桂市长在会议上指出,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是由民政部门负责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一项特殊的社会救助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因此,在加强组织领导、长远规划、政策制定、协调推进和监督落实的同时,要鼓励社会参与。通过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建设,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