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闹才能退加盟定金
特许商虚假宣传的,加盟商可要求退加盟费
根据《广告法》、《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特许商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是违法行为,特许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具体对加盟商而言,因特许商虚假宣传而达成的加盟合同,可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加盟商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加盟合同的,合同就失去了效力,特许商就不能以合同条款来拒还加盟费了,甚至还能要求特许商赔偿损失。
2、《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商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商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因此加盟商可以要求解除加盟合同,要求退还加盟费。
事实上,此类情形的,无论加盟合同是被撤销还是被解除,加盟商都可以要求特许商返还加盟费、保证金等特许经营费用及赔偿加盟商的经济损失。
1、有一个特许权拥有者,即为加盟连锁的盟主。
2、盟主拥有特许权,特许权可以是产品,服务,营业技术,商号,标示,以及其他可带来经营利益的特别力量。
3、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为主要联结纽带。
4、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5、经营权盟主的总部,加盟者必须完全按照盟主总部的一系列规定经营,自己没有经营自主权。
6、总部有义务教给加盟者完成事业的信息,知识,技术等一整套经营系统,同时授予加盟店使用店名,商号,商标,服务标记等一定的区域的垄断使用权,并在合同期内,不断进行经营指导。
7、加盟者要向盟主交付一定的有偿费用,通常包括一次性加盟费,销售额或毛利提成等。
8、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
1、加盟商尽管缴纳了加盟费,却自始至终没有取得特许经营资格,无法实现对特许人所许可的无形财产的使用,在提前解约的情事发生后,加盟商可因加盟费对价享有不充分而行使返还请求权。
2、加盟商缴纳了加盟费,并且取得特许经营资格,但在经营一定期限后,由于特许人的根本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可以将加盟费作为损失要求特许人进行赔偿。
3、如果合同的解除是因为签订合同前特许人向加盟商提供了虚假信息,即加盟商是受到特许人的欺诈后才签订合同并缴纳加盟费,被特许人可行使返还请求权。
【法律依据】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