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赔偿协议怎么写?
一、快递赔偿协议范文
1、范文一
协议书协议人:甲方xxx(你),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协议人:乙方,申通快递,公司法人代表xxx,公司地址xxxxx,联系方式。
乙方于x年x月x日接受了甲方将xxx(物品名称和品牌、型号、价格等详细情况)快递到xxx地的业务,因乙方原因导致xxxx物丢失,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申通快递赔偿甲方xxxx损失xxx元,在签定协议后x日内履行完毕,此外双方两无交涉、不再有任何纠纷。
协议人甲方:签名
协议人乙方:盖公司章
年月日
2、范文二
甲方:**快递重庆市渝中区***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甲方承运乙方两件货物(韵达运单号:120031529****和120031529****)短少和遗失造成的损失,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人民币现金5000元整(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对此两件货物的损失,乙方不再有其它任何方面的要求,乙方并将此两件货物发出的运单返回给甲方。
甲方:**快递重庆市渝中区***公司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时间:年月日
二、快递赔偿标准
新《邮政法》的说法,只能赔运费的3倍。有的快递(物流)公司在运单上(背面)有承运条款,上面一般有提及,按运费2-10倍的说法都有,也有的是按所托运包裹的重量给出赔偿,如每千克20元等,各家快递公司不大一样。很多快递公司也提供额外保险服务,分为保价和保险两种。保价就是保多少赔多少,费率一般为货物价值的百分之几(1-5),较贵;保险则是采用商业保险公司的传统货运保险条款,费率为千分之几(1-8),存在一定比例的免赔额,也就是说不是全额赔付损失的。在快递业务中,对确实要保的货物,多数人是采用保价的。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1、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2、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